2024中国音乐小金钟——首届全国声乐展演拟于2024年7月27日至8月3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举办。现就我省选拔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江西省音乐家协会
承办单位:江西省音乐家协会声乐专业委员会
协办单位:华东交通大学艺术学院
选拔分为青年组(民族、美声)、少儿组[少儿A组(男、女)、少儿 B 组(男、女)],均以独唱形式选拔,年龄要求如下:
青年组:1994年9月1日【含】至2008年8月31日【含】之间出生的江西籍声乐演唱者或在江西工作、生活、学习的声乐演唱者。
少儿A组:2012 年9月1日【含】至2018年8月31日【含】之间出生的在江西学习、生活的声乐演唱者。
少儿B组:2008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间出生的在江西学习、生活的声乐演唱者。
1.少儿组以视频选拔的方式进行,省音协将组织专家对视频进行评选,并根据中国音协分配的名额择优参加全国展演。
2.青年组将在五月上旬以现场选拔的方式进行,省音协将组织专家对选手的现场演唱进行评选,并根据中国音协分配的名额择优参加全国展演。
1.青年组(民族)
第一轮演唱1首曲目,请按以下规定要求二选一:
①自选1首中国民歌、改编民歌或戏曲(含曲艺)及戏曲(含曲艺)改编的作品;
②自选1首中国作品。
第二轮演唱2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8分钟,不得与第一轮曲目重复,请按以下规定要求三选二,并按照顺序演唱:
①自选1首为古诗词谱曲的作品或中国艺术歌曲;
②自选1首中国民歌、改编民歌或戏曲(含曲艺)及戏曲(含曲艺)改编的作品;
③自选1首中国歌剧选段(含秧歌剧,不含音乐剧)或中国作品。
注:每轮作品中涉及的中国传统民歌、改编民歌需为不同地域风格的作品,戏曲(含曲艺)及戏曲(含曲艺)改编的作品需为不同曲种或剧种的作品。
2.青年组(美声)
第一轮演唱1首曲目,请按以下规定要求二选一:
①自选1首中国作品;
②自选1首外国作品。
第二轮演唱2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8分钟,不得与第一轮曲目重复。
①自选1首中国作品;
②自选1首外国作品。
注:外国作品需用原文演唱,外国歌剧咏叹调需用原调演唱。
3.少儿组
自选1首作品。
注:鼓励演唱中国新创作品。
1.选手必须背谱演唱。
2.青年组第一轮、第二轮演唱曲目不得重复。
3.青年组、少儿组演唱均为钢琴伴奏,如有作品涉及其他乐器伴奏,则伴奏人员不超过3人(含选手本人)。
4.选拔现场提供钢琴,伴奏人员及其他乐器(不可使用电声乐器)请自行解决,请有条件的报送单位协助选手邀请有经验的钢琴伴奏老师参加选拔。
5.规定演唱时间的轮次,演唱净时长高于规定演唱时间的上限将被叫停,不影响选拔成绩。
6.选手按规定的曲目演唱,不得缺项。规定演唱顺序的按照通知要求所列曲目顺序进行演唱,未注明演唱顺序的自行确定演唱曲目顺序。
1.各设区市音协、在昌省直高校艺术(音乐)院系、省直文艺院团可直接向省音协报送,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3.少儿组选手所提供的录像需以U盘形式报送,不得进行音频的编辑和镜头的切换,如不同期录音,将取消该选手推选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a.摄像机必须有一个固定机位,并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唱者脸清晰可见。
b.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组委会前6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c.报送选手视频文件时,请在文件名上注明选手姓名,录像中不得显示选手姓名、指导教师及报送单位。
d.报送的录像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
e.各报送单位认真审核相关资料,视频资料为MP4格式,需能够正常播放(QQ影音、暴风影音)。
4.各报送单位认真审核选手参选资格、演唱曲目等报名材料,并委派一名工作人员扫码加入微信工作群(二维码附后)负责与省音协对接此项工作。
5.报送材料:
(1)加盖报送单位公章纸质版选手登记表(见附件2、3),电子版选手登记表请统一发送至邮箱2225819548@qq.com。
(2)选手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3)选手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海外选手提供能够证明身份及出生日期的相关法定证件复印件)。
(4)少儿组存储演唱视频的U盘。
6.上述所有材料由报送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报送的资料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请在快递封面显著处标注“小金钟声乐”字样。
报送截止日期:2024年4月20日(以寄出时间邮戳为准)。
报送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371号省音协406办公室
邮编:330046
联系人:陈丽 成源
咨询电话:0791-86266705
1.我省本次选拔不收取任何费用。选拔期间,省内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选手自行解决。本次全国展演报名费、评选费等由组委会承担,选手往返河北省交通费及展演期间的食宿费用等均由参加展演选手承担。
2.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江西省音乐家协会所有。请报送单位及选手按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主办单位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情况对方案作适当调整或修改。
3.各报送单位严格审核选手资料,如资料不符合规定,将取消选手推选资格,其责任由报送单位和选手负责。
2024中国音乐小金钟——全国二胡展演拟于2024年8月27日至31日在江苏举办。现就我省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江西省音乐家协会 承办单位:江西省音协二胡专业委员会 本次展演分专业组和业余组进行。 (一)专业组 就读于11所音乐学院附中、附小或艺术学院的附中、附小,年龄在18周岁以下(2006年9月1日【含】后出生,且为附中、附小在读生)的江西籍二胡表演专业演奏者。 (二)业余组 凡具有良好演奏基础和艺术素养的且在江西学习、生活的二胡演奏者,按年龄分为少年B组、少年A组、儿童组共三个组别: 1.业余少年B组:2008年9月1日【含】至2011年8月31日【含】出生的选手; 2.业余少年A组:2011年9月1日【含】至2015年8月31日【含】出生的选手; 3.业余儿童组:2015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选手。 (一)专业组 可为独奏(无伴奏),也可有一人担任伴奏,演奏2首曲目,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1)演奏规定曲目一首(刘天华、阿炳、孙文明作品,无伴奏)。 (2)自选中国作品一首(可用非电声乐器伴奏,伴奏人员限1人)。 (二)业余组 均为独奏(无伴奏),演奏2首曲目,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1)演奏无伴奏规定曲目一首(刘天华、阿炳、孙文明作品)。 (2)自选曲目一首。 注意事项 1.必须背谱演奏。 2.演奏必须按照所列曲目顺序进行,自选曲目可自行删减。 3.演奏净时长超过最高时限不影响成绩。 1.本次推选以视频录像的方式进行,省音协将组织专家对选手视频进行评选,并根据中国音协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选手参加全国展演。 2.选手所提供的录像(存储在U盘内报送)不得进行音频的编辑和镜头的切换,如不同期录音,将取消该选手推选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a.摄像机必须有一个固定机位,并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奏者的手、脚、脸清晰可见。(如有伴奏者,需与主奏者一同入镜) b.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前6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c.报送选手视频文件时,请在一级文件夹上注明选手姓名,录像中不得有显示选手姓名、指导教师及报送单位。 d.报送的录像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 e.视频资料需能使用常规播放器(QQ影音、暴风影音)正常播放。 f.演奏2首曲目应分别进行录制,并以2个文件的形式分别存储在同一U盘内,并按照“1《曲目名》;”“2《曲目名》”格式进行命名。 1.各设区市音协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本通知要求进行初选后,可报送不多于6名(含6名,不限组别)选手参加本次推选;每位选手只能选择一个组别报送,同一位选手不可通过不同渠道重复报送。 2.各报送单位认真审核选手参选资格、演奏曲目等报名材料,并委派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与省音协对接此项工作,扫码加入微信工作群(二维码附后)。 3.报送材料: (1)加盖报送单位公章纸质版选手登记表(见附件1、2),电子版选手登记表请统一发送至邮箱2225819548@qq.com。 (2)选手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3)选手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海外选手提供能够证明身份及出生日期的相关法定证件复印件)。 (4)存储演奏视频的U盘。 4.所有材料由各设区市音协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报送的资料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请在快递封面显著处标注“小金钟二胡”字样。 报送截止日期:2024年6月7日(以寄出时间邮戳为准)。 报送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371号省音协406办公室 邮编:330046 联系人:成老师 咨询电话:0791-86266705 1.本次推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江西省音乐家协会所有,我会有权根据活动实际情况对本通知作适当调整或修改,如有补充事宜另行通知。 (请各报送单位工作人员入群时备注姓名和单位) 2024中国音乐小金钟——首届全国青少年合唱展演活动拟于2024年8月10日至14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举办。现将我省推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江西省音乐家协会 1. 合唱团队分为青年组和少年组两个组别,含混声、男声、女声、童声,其年龄如下: 青年组:合唱团员为 1989 年1月1日(含)至 2008 年 12月 31 日(含)之间出生的在江西工作、生活、学习的演唱者; 少年组:合唱团员为 2009 年1月1日(含)至 2014 年 12月 31 日(含)之间出生的在江西学习、生活的演唱者; 2.合唱团演员不少于 40 人,不超过55 人,含伴奏、指挥(最多不超过5人)。 1.本次活动以视频推选的方式进行,省音协将组织专家对视频进行评选,并根据中国音协分配的名额择优参加全国展演。 2.曲目要求:各组别(青年组、少年组)自选 2 首作品(其中至少有1首为中国作品),演唱时间8-12 分钟。 注意事项: 1.演唱净时间不得少于8分钟,如少于8分钟,取消成绩;超过 12 分钟,不影响成绩。 2.演唱曲目如涉及政治、宗教等敏感问题,主办单位有权要求更改曲目。 1.各设区市音协、在昌省直大中专、本科院校艺术(音乐)院系、省直文艺院团合唱团均可直接向省音协报送,具体分配名额及要求如下: (1)各设区市音协报送名额不超过2个合唱团(含2个,组别不限制); (2)在昌省直大中专、本科院校艺术(音乐)院系、省直文艺院团可报送1个合唱团(仅限青年组); (3)各设区市中小学、大中专、本科院校艺术(音乐)院系、文艺院团按照属地原则,纳入所在地设区市音协统一报送。 2.各报送单位需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登记表(见附件1),电子版登记表请统一发送至邮箱2225819548@com。 (2)录制演唱视频的U盘,提供的视频资料不得编辑,必须同期录音,如不同期录音,经查实,将取消该合唱团入选资格,具体录制要求如下: A.专业设备横屏拍摄,视频尺寸为高清 1920×1080 (分辨率),MP4 格式,能够用常用软件打开(如:QQ影音、暴风影音),视频中请勿出现与本次展演无关的字符、标志或背景。 B.每首合唱视频单独文件制作,大小尽量不要超过1G,并按照“1《曲目名》;”“2《曲目名》”格式进行命名。 C.合唱团必须面向摄像机镜头,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所有演唱者清晰可见。 D.视频资料必须是在提交前 6 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E.视频中不得显示合唱团名称及报送单位名称。 F.提交的U盘须注明合唱团名称、所录作品的曲目名称和时长。 (3)演唱曲目的曲谱(外国作品需含中文翻译)及团队合影2张(PDF版曲谱、电子版照片存储至 U 盘;纸质版照片和曲谱随表附上寄来。) 3.所有材料由报送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报送的资料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请在快递封面显著处标注“小金钟合唱”字样。 4.请报送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对接此项工作,并扫码加入工作联系微信群(二维码附后)。 报送截止日期:2024年4月20日(以寄出时间邮戳为准)。 报送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371号省音协406办公室 邮编:330046 联系人:成老师 咨询电话:0791-86266705 1.我省本次推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本次推选的合唱团如通过全国选拔,需前往河南郑州参加现场展演,合唱团在河南郑州展演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本次全国展演组委会承担,合唱团往返河南郑州城市间交通费由合唱团承担。各报送单位和合唱团上级管理单位或部门应积极给予支持,以更好的在全国舞台展示我省合唱队伍的面貌和风采。 3.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江西省音乐家协会所有,如有补充事宜另行通知。 (请各报送单位工作人员入群时备注姓名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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