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大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书法艺术讴歌新时代、赞颂新成就、展望新未来,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五届南昌市书法篆刻作品展,面向南昌市广大书法工作者和书法爱好者征稿,以期挖掘新人、发现新作、推出精品,全面展示我市近年来书法篆刻艺术发展成果,牵引带动广大书法工作者根植传统、守正创新,进一步彰显艺术担当,为提升城市文化影响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展览有关事项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南昌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南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江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协办:南昌市书法家协会
南昌画院(南昌美术馆、南昌瓷板画研究中心)
二、征稿对象
南昌市书法家协会全体会员;年满18周岁,南昌籍或在南昌学习、工作、生活两年以上的书法爱好者。
三、投稿要求
参展作品内容健康向上,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所书内容文字应选用权威版本;鼓励作者围绕歌颂党和人民、赞颂新时代辉煌成就、展示南昌经济社会发展等题材内容进行自撰,欢迎体现南昌历史文化特点特色和大力唱响“物华天宝的生态城市,人杰地灵的英雄南昌”品牌的作品。因书写内容产生的版权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1.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作品。
2.书法作品书体不限,尺寸为6尺整纸以内(180cm×97cm),一律竖式;手卷作品高35cm以内,长248cm以内;册页不超过15页,高度不超过48cm。
3.篆刻作品请提交印屏,尺寸统一为4尺对开竖式,需附两枚以上边款。
4.作者可同时投稿多件作品,每种书体(或篆刻)限投一件,参评时可重复评奖。
5.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字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作品书体、作品名称、内容是否自撰。作品的内容释文请附文稿,随作品一并上交或邮寄。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投稿不予评审。
6.书法、篆刻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本次展览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作品(绢除外)。为确保展览效果,来稿请勿机裱托膜。
7.展览不收参评费,投稿和入展获奖作品将一律退稿。
8.限于人力,退稿不安排邮寄,由作者本人在规定期限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稿件(通知另行下发,具体关注南昌市文联微信公众号);作品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主办方将作统一销毁处理。
四、作品评审
由南昌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南昌市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五、作者待遇
1.入展作者每人赠送展览作品集一册。
2.设“佳作奖”3名,每人奖金3000元(税前);“佳作提名”10名,每人奖金1000元(税前);优秀和入展作品若干名。限于展览场地,对入展作品进行择优展出。
3.南昌市书法家协会会员获奖,特别优秀作者可列入理事人选考察对象;非南昌市书法家协会会员作品入展,可作为申请入会条件之一。
4.本次展览入展获奖证书和作品集一律在开幕式现场发放,奖金在评审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六、展览安排
展览初定2025年11月上旬在南昌画院进行。如因工作冲突延期举行另行通知。
七、征稿时间
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八、收稿地址及联系人
作品采用原件投稿。
1.县区书协可联系市书协统一投稿;
2.作者本人可直接将作品快递至收稿人。
收稿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9楼市文联;联系人:王晨毅;电话:15270539912。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展览对代笔和抄袭的实名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版权所有:南昌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3 版权所有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会展路199号 邮编: 330046 电话:0791-83986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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